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831112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2-04-02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关于《玉屏侗族自治县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
?附件: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屏侗族自治县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处非联函〔2016〕6号)、《贵州省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黔处非办发〔2020〕43号)、《铜仁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铜处非办发〔2020〕7号)精神,有效打击非法集资活动,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提供非法集资线索,结合我县实际,特对《玉屏侗族自治县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作以下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有效打击非法集资活动,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提供非法集资线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起草拟定了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及群众代表意见和建议,形成初稿。
二、起草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处非联函〔2016〕6号)、《贵州省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黔处非办发〔2020〕43号)及《铜仁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铜处非办发〔2020〕7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分二十二条,阐述了举报方式、举报途径、奖励条件、实施举报奖励遵循的原则、审核程序、奖励标准、监督及保密管理工作。
四、起草过程
(一)征求意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通过发函、当面对接等方式,征求贵州玉屏经开区管委会、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等部门及群众代表意见和建议,均无修改意见。
(二)论证过程。已广泛征求相关责任单位及群众代表意见与建议,并经2022年3月10日《玉屏侗族自治县关于审议<玉屏侗族自治县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专题会》集体审议,一致通过,同意上报《玉屏侗族自治县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送审稿)》。
(三)合法性审查。县司法局于2022年3月21日出具《关于<玉屏侗族自治县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合法性审查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县人民政府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2年第5次常务会议,逐条进行分析论证,最终形成《玉屏侗族自治县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定稿。